凡是具有本市户籍、且享受我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居民,均享受丧葬补贴。补贴标准为
5000元。
申请及办理具体事宜可向当地街道(乡镇)社会保障事务所咨询或参考京民殡发
[2009]107号和京民殡发[2009]143号文件。
所需资料:
(一)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(二)亡者已加盖死亡(户口专用章)章的《居民户口簿》(或公安机关出具的《证明
信》)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(三)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、非火化区居民
提交死亡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特指回、维吾尔、哈萨克、乌孜别克、塔吉克、塔塔尔、柯尔克孜、
东乡、保安、撒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。
土葬证明是指街道(乡镇)人民政府出具的土葬证明或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出具的土葬
证明。
客服
热线
010-86029666
7*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